签约的组织可以要求机构阻止他人探望或接走老人吗?
在处理家庭纠纷时,我们经常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正如之前所讨论的,某些组织并不具备处理这类问题的职能。问题的核心在于,老年人往往难以清晰且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当遇到子女提出相关要求时,组织需要阐明其职责和工作性质,同时指出,定期探望父母不仅是子女的法定权利,也是法律所鼓励和要求的行为。组织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去阻止或限制这种行为,同样,组织也无法对其他子女探望或带走老年人的动机和目的进行质疑或证明。
我们期望家庭成员能够自行解决内部的矛盾。当然,如果有任何亲属在组织内采取了可能危害老年人健康和安全的行为,组织将尽其所能进行劝阻或制止,并在合理范围内履行保护老年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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