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或他人赠与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一、没有特殊规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法条: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注:婚前父母出资的原则上归子女个人所有例外是归双方,婚后则是恰恰相反。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一方父母还是双方父母,登记哪一方名下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三、参照以上新婚姻法和司法解释,总结关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最的7种具体情况:
(一)婚后男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按揭的,则该房产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财产分割时,男方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给女方一定的补偿。
(二)婚后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这种情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购房条件,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女方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则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三)一方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而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四)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应认定为该房产为其父母对双方子女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共同共有。
(五)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便出资额不等,也是平分。
(六)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
(七)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同样是按份共有。
四、那么离婚时还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分隔比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以均分为原则,但一些因素也会影响到分割的比例,如下:
1.出资
即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出资是第一位影响所有权分配比例的因素,如果对于房屋并未进行过任何出资,那么尽管产权证上登记了名字,一般也不会按照均分的原则来进行分割,甚至有可能分割比例低于三成。因此尽可能拿自己的银行卡购房。
2.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
以前的婚姻法曾经规定结婚满一定的年限婚前房产可以转化为婚后共有房产,尽管该规定已废除,但是结婚时间长短依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房屋分割的比例,结婚时间越长出资少的一方分配比例越高。毕竟也是避免了骗婚的嫌疑。时间越长代表双方确实是以夫妻名义生活的。
3.子女抚养权和归属
一般来说子女判归哪一方,可能哪一方就要承担较多的抚养子女的责任,那么在房屋所有权分配时必然会对抚养子女一方进行倾斜。
4.对于离婚的过错
如果离婚的过错是因某一方的过错,如出轨、家暴、吸毒等也会影响到分割的方向。但是以上因素需要掌握证据。
5.双方是否还有其他房产
如果一方离婚后居无定所,而另一方尚有其他住处。那么这种情况也可能会影响到分割的方向。
以上因素多在司法判例中影响着分割的方向,但每个因素影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法律后果可能每个法院每个法官都对其判断不一样,因此当事人的证据就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如果双方在离婚登记时,存在有效的离婚协议并且生效了,并且约定了房屋的归属,这种当然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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